
中國歷史上也有財政“三資”,對國家所擁有的資源、資產與資金進行統籌管理,以期富國強兵的思想與實踐源遠流長。深刻反映了不同時期國家治理的智慧與挑戰。
1、古代財政管理的雛形
早在先秦時期,國家財政管理的雛形便已顯現。太公呂尚在齊國推行“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實則將齊國的漁業、鹽業等自然資源有意識地轉化為國家財富的基礎。戰國時,李悝在魏國實行“平糴法”,通過國家在豐年收購糧食、荒年售出的方式,穩定糧價,這已具備了對糧食這種特殊資產進行宏觀調控的意味。商鞅在秦國的變法,強調“農戰”和“廢井田,開阡陌”,核心之一便是確立土地國有,并鼓勵墾荒,將最重要的資源——土地,有效地納入國家管理和賦稅體系。
管仲的“官山海”政策堪稱古代資源國有化的典范。他對鹽、鐵等關鍵資源實行國家專營,所謂“唯官山海為可耳”,即由國家控制鹽鐵的生產和流通,獲取巨額壟斷利潤。這不僅增加了財政收入,也強化了國家對經濟命脈的控制力,其影響深遠。
漢武帝時期,桑弘羊推行的鹽鐵官營、均輸平準等政策,正是“官山海”思想的深化和擴展,通過國家直接經營大宗商品和調節市場,應對巨大的對外戰爭和內部建設開支。
北宋王安石變法中的“市易法”和“青苗法”,則可視為在資金層面進行杠桿化運作的早期嘗試。“市易法”由政府設立市易司,平抑物價,并向商人提供貸款;“青苗法”則在青黃不接時向農民提供貸款,以期抑制高利貸,增加國家收入。這些舉措包含了將國家資金作為資本進行運作,以期激活經濟、增加收入的意圖。
2、帝制時期的資源管控
進入帝制時代,財政管理更趨于系統化。明清時期,對土地、礦產、林業等資源的控制成為國家財政的基石。明代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將各種徭役雜稅合并折銀征收,簡化了征收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將人力等資源貨幣化、資產化的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這些實踐多源于應對戰爭、大型工程或財政危機等特定需求,如漢武帝的鹽鐵專賣旨在支持對匈奴的長期戰爭,北宋的官營措施與應對龐大的軍費和歲貢壓力密切相關。它們常常帶有強烈的行政干預和壟斷色彩,且由于小農經濟的基礎和商品經濟發展的局限,未能形成現代意義上的資本化、證券化市場運作體系。
3、近代以來的探索與當代發展
近代以來,隨著國門被打開,西方的財政經濟思想傳入。洋務運動中興辦軍用和民用企業,如江南制造總局、輪船招商局等,采取了“官督商辦”等形式,可視為將國家所有的資源(如特許經營權)與民間資本結合,嘗試國有資產的新型經營模式。
新中國成立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資產和資金的管理權高度集中于國家。這一時期,通過集中力量辦大事,奠定了國家工業化的基礎,但統收統支的模式也使得資產流動性不足,運營效率有待提升。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對“三資”進行系統化、市場化盤活的改革思路日益清晰。其核心邏輯是推動“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的閉環運轉。例如,湖南省岳陽市的改革探索提供了“岳陽樣本”。他們系統性盤活“金(礦產、砂石)、木(林業、碳匯等)、水(岸線、港口等)、火(能源)、土(土地)、數(數據)”六類重點資源,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五類資產(實物、債權、股權、特許經營權、未來收益權),并靈活運用“用、售、租、股、融”等多種方式進行經營。其目標是加快地方財政由“土地財政”向“股權財政”、“資產財政”轉型。
當前,全國多地如湖北、安徽、深圳等地也正密集推進國有“三資”改革。湖北省提出的“一切國有資源盡可能資產化、一切國有資產盡可能證券化、一切國有資金盡可能杠桿化”三項原則,頗具代表性。這旨在將規模龐大的“沉睡資產”變為“增收活水”,為地方財政提供可持續的“第二增長曲線”,并服務于高質量發展。
縱觀歷史,中國對財政“三資”的管理,經歷了一個從著眼于具體物資征發到注重系統性資本運營、從行政主導到更多借助市場力量的演進過程。其背后蘊含的治國智慧,核心在于如何更高效地整合與運用國家掌握的各種經濟要素,以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當代的“三資”改革,正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這一古老課題的深化與發展,旨在通過市場化手段,喚醒沉睡的國有資產,優化地方財政結構,并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在中國歷史上,主張政府積極介入和經營經濟的思想源遠流長,其中最具代表性、對后世影響最為深遠的思想家,當屬春秋時期齊國的管仲和西漢時期的桑弘羊。
作為政府經營思想的早期奠基者,管仲輔佐齊桓公成就霸業,其思想極具開創性。
1、“官山海”與鹽鐵專賣:管仲明確提出了“唯官山海為可耳”的理念。他主張國家直接控制山海等自然資源,特別是對鹽和鐵實行專賣。其精妙之處在于“寓稅于價”,即通過國家壟斷經營,在鹽鐵價格中隱含稅收,實現“取之于無形,使人不怒”,民眾在不知不覺中繳納了賦稅,國家財政得以充盈。
2、宏觀調控與“以商止戰”:管仲并非簡單地壓制商業,反而高度重視市場規律。他設立“輕重九府”,通過收購和拋售物資來平抑物價、調節供求,體現了早期的宏觀調控思想。在對外貿易上,他主張“因天下以制天下”,通過價格策略吸引天下財富流向齊國,從而達到“以商止戰”的政治目的,即用經濟手段削弱他國,避免單純軍事沖突。
管仲的改革使齊國迅速強盛,齊桓公成為“春秋五霸”之首。
桑弘羊在漢武帝時期將管仲的思想系統化、制度化,并推向高峰。
1、“工商富國”論:桑弘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明確提出不單純依賴農業亦可富國的思想家。他提出“富國非一道”,“富國何必用本農”,認為工商業同樣是財富的源泉,甚至制約著農業的發展,即“工不出,則農用乏;商不出,則寶貨絕”。
2、“民不益賦而國用饒”:面對漢武帝時期龐大的戰爭開支,桑弘羊推行了全面的鹽鐵官營、均輸(國家統購統銷、調劑物資)、平準(在京師平抑物價)等政策。這些措施的核心目標是,在不增加農民田賦等直接稅負擔的前提下,通過國家經營工商業來獲取巨額收入,以滿足財政需求,即“民不益賦而國用饒”。
這些主張在實踐中取得了顯著成效,也引發了著名的“鹽鐵會議”。
桑弘羊的政策則為漢武帝的抗匈戰爭和開邊事業提供了堅實的財政基礎,解決了“軍旅之費”的難題。
漢武帝去世后,霍光輔政,召開了著名的“鹽鐵會議”。以桑弘羊為一方,主張國家干預;以各地賢良文學為另一方,批評鹽鐵官營等政策是“與民爭利”,導致產品質量低劣、官員腐敗,加重百姓負擔。桑弘羊在會上提出了著名的“桑弘羊三問”,直指廢除官營政策后戰爭開支、財政收入、地方割據三大問題如何解決,對方無法給出替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