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至10日,咸安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咸寧鄂南大竹海生態風景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周華,被告人咸安區永安街道車站路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鄧小虎,被告人咸安區永安街道陽光社區原黨委副書記彭雅潔涉嫌貪污罪案。永安街道辦事處黨員干部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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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2月至7月,時任永安街道黨工委委員、副主任周華兼任同心路地塊棚戶區改造項目工作協調一期、二期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該片棚戶區改造實施工作。時任永安街道同心路社區工作人員鄧小虎協助周華負責征地拆遷資料審核把關、對外協調、指揮部財務管理等工作。時任永安街道同心路社區工作人員彭雅潔負責征地拆遷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2017年11月,周華安排鄧小虎和彭雅潔以虛增拆遷房屋裝修費用和面積的方式,套取補償金。2018年2月至7月,拆遷補償專用銀行賬戶合計收到966萬余元專項補償資金,鄧小虎按照周華指示,截留其中173萬余元個人保管;2018年8月、2019年11月,經周華指使,鄧小虎、彭雅潔又先后2次以虛列拆遷戶、制作虛假資料的方式套取拆遷補償專項資金293萬余元。
至此,周華、鄧小虎共同套取拆遷款467萬余元,其中68萬余元用于指揮部日常支出;周華分得190萬元,鄧小虎分得158萬元;經周華、鄧小虎商議,分給彭雅潔48萬余元,并以指揮部名義送給某房地產評估機構工作人員3萬元。
公訴機關同時指控,2021年10月,區棚改辦成立貓山路片區綜合改造項目工作協調指揮部,時任同心路社區黨委副書記鄧小虎任該指揮部成員,負責聯系相關部門及協調征收補償款的支付工作。2023年10月,鄧小虎(時任永安街道車站路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以車站路社區缺少經費為由,借用他人信息,通過制作虛假申報資料套取拆遷補償金32萬余元。
案發后,周華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退繳部分違法所得。鄧小虎、彭雅潔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其中鄧小虎退繳部分違法所得,彭雅潔退繳全部違法所得。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周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國家危房改造專項資金,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鄧小虎身為受委托依法從事公務管理人員,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國家危房改造專項資金,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彭雅潔身為受委托依法從事公務管理人員,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國家危房改造專項資金,數額巨大,亦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嚴格依照法律規定,有序進行法庭調查,組織法庭辯論,充分聽取控辯雙方意見。整個庭審現場莊嚴肅穆,秩序井然。
“我對不起組織的培養,對不起家人,我認罪悔罪,是自己的紀法意識淡薄,最終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在最后陳述環節,三名被告人均深刻懺悔。三起案件將擇期宣判。
“棚戶區改造是惠民生的民心工程,個別干部借機謀私,既背離道德,更觸犯法律,必須嚴懲!”庭審結束后,參加旁聽的黨員干部紛紛表示,將以案為鑒,時刻保持清醒,堅持慎獨慎微,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讓權力在制度的約束下規范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