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日上午,在漢陽,海棠讀書會解讀《一生家國:李光耀傳奇》。
一、新加坡與亞洲四小龍的經驗值得學習
二、成長背景與思想形成
三、新加坡建國歷程
四、治國理念與政策創新
五、對華關系與“亞洲價值觀”
六、人物形象的多維呈現
七、李光耀的經典名言
在此,特別把新加坡反腐敗經驗說一說。
四、治國理念與政策創新
1、法治與廉政體系
嚴刑峻法:推行鞭刑、高額罰款治理公共秩序(如禁口香糖、亂扔垃圾),犯罪率全球最低。
高薪養廉:部長薪資全球最高,1962年成立貪污調查局直隸總理,確保政府高效廉潔。
李光耀領導的新加坡反腐敗體系以“不敢貪、不能貪、不想貪”為核心,通過嚴刑峻法、獨立機構、高薪養廉與文化塑造構建了全球公認的廉潔治理典范。值得學習。
——法律體系與獨立機構:筑牢“不敢貪”的威懾機制
(1)嚴苛立法與“有罪推定”原則
《防止貪污法》(1960年頒布)規定:公務員需自證財產來源合法,若無法解釋與其收入不符的資產(如豪宅、豪車),即視為貪污所得。我一直建議官員財產登記包括車。
懲罰范圍極廣:賄賂涵蓋財產與非財產利益(如性賄賂),收受超80新元(約400元人民幣)禮品即違法。(香港當場喝紅酒不算受賄,如果拿走就是)
連帶責任:官員違紀,其直接上級需承擔管理疏失責任(如2013年貪污調查局局長因下屬挪用公款被撤職)
(2)貪污調查局(CPIB)的“極權”設計
獨立性與特權:CPIB直接隸屬總理,擁有無需逮捕證即可抓人、搜查財產、調取銀行記錄等權力,可繞過總理申請總統授權調查高層。(像審計法院)
滲透式監管:進駐移民局(我2009年建議中國移民局,2018年成立)等高風險部門,從工作流程源頭堵住腐敗漏洞;內部實行“三方互查”機制(上下級、平行部門互相監督)。
——公務員管理制度:構建“不能貪”的剛性約束
(1)高薪養廉與公積金杠桿
市場對標薪資:公務員薪資與私營企業頂尖人才持平(如1990年新加坡五級文員月薪3萬美元,遠超美國同級7千美元),部長年薪超百萬新元。
中央公積金制度:公務員月薪22%+政府配套18%存入公積金賬戶,退休時可累積80萬-90萬新元(約400萬-500萬元人民幣)。一旦貪污,全額公積金沒收。我們只有住房公積金。
(2)日常行為“無縫監管”
財產與行為申報:每年7月強制財產申報,日常記錄本每周由主管檢查;禁止兼職、賭博、收禮(無法拒收需上交并自購)。
《公務員指導手冊》:規定官員不得借貸生息、不得以職務影響交易,子女不得借父母特權經商。
好經驗。我一直認為,升官發財進監獄,在歷史上留不下好名聲。
我是四做:做今天做自己做國學做小事。葉車改、葉大V
三個30年:出生到博士、博士到退休、離開世界,都可以做。
——文化塑造與零容忍實踐:培育“不想貪”的社會基因
(1)領袖表率與“白衣象征”
李光耀執政后全家住舊宅、自費用車,內閣會議統一穿白襯衫白褲,象征“純潔執政”。
湖北案例:
——嚴守公車使用規定
湖北省政協原主席沈因洛沈因洛在公車使用上界限分明,絕不公車私用。他的家人從未因私事使用過其公務車輛。即使在他生病住院期間,女兒女婿往返醫院送飯陪護,也是換乘兩趟公交車,耗時一個多小時。他的外孫女曾希望沈因洛能派車接機,但他還是讓外孫女打車回家,明確表示“車是公家配給爺爺工作用的,不是咱家私車”。(我從2001年到2025年買了7輛車,購車款175萬)
——捐獻遺體貢獻醫學
這在高級干部中非常罕見。他早在1983年就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的《把遺體交給醫學界利用的倡議》中簽名。為了兌現這個承諾,他耐心說服家人,并在2007年辦理了遺體捐獻登記手續。他常常對家人說:“活著不爭利,死后不占地。遺體捐獻,是以無用之軀,盡最后有用之力。”2016年2月20日沈因洛逝世后,他的遺體捐獻給紅十字會,成為湖北省第一位捐獻遺體的省級領導干部。在武漢市遺體捐獻者紀念碑上,僅僅刻下了“沈因洛”這個名字,沒有照片,也沒有生平介紹。
儒家“八德”融入公務員教育,中小學課程強調“以貪為恥”。
個人道德修養的八個層層遞進的層面:
孝:核心是孝順父母。這不僅指物質上的奉養,更重要的是發自內心的尊敬和關愛,讓父母精神愉悅。儒家視“孝”為一切德行的根本,所謂“百善孝為先”。
悌:核心是敬愛兄長,友愛兄弟姊妹。將這種友愛之心推廣到家庭之外,就是對待朋友和同輩的尊重與和睦。“孝”和“悌”共同構成了家庭倫理的基石,是培養仁愛之心的起點。
忠:核心是盡心盡力、恪盡職守。在現代語境中,“忠”并非單指對個人的效忠,更是指忠于自己的職責、忠于團體、忠于國家和人民。它體現的是一種認真負責、全力以赴的精神。
信:核心是誠實守信、言行一致。這是人與人之間建立信任關系的根本。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強調了“信”是個人在社會上立身處世的基礎。
禮:核心是遵守禮儀規范,懂得尊重他人。“禮”不僅是外在的禮節儀式,更是內心恭敬之心的外在表現。它為社會交往提供了準則,旨在維護社會的秩序與和諧。
義:核心是追求正義,行為合乎道理。“義”要求我們在面對利益和抉擇時,以道德和原則為準繩,做應該做的事。它常常與“利”相對,提倡“見利思義”,而非唯利是圖。
廉:核心是廉潔不茍,不取不義之財。這意味著在面對誘惑時能保持清白,有清晰的界限感。尤其對掌握權力的人來說,“廉”是基本的操守。
恥:核心是有羞恥心,能對自己的過錯感到羞愧。孔子說“知恥近乎勇”,知恥是自我反省和改過自新的前提,能防止人墮落,是道德底線的重要守護。
是一個有機的整體:
基礎在個人與家庭:道德修養從最親近的關系開始。“孝”和“悌”是培養一個人仁愛之心的根基。
擴展到社會與國家:有了家庭的仁愛之心,才能將這種心推廣到社會,做到對朋友“信”、對事業“忠”,遵守社會之“禮”,秉持公“義”。
最高要求是操守與底線:“廉”和“恥”是對個人品行的最高要求,確保一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堅守原則,保持高尚的節操。
這個體系體現了儒家“修齊治平”(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路徑,由內而外,由近及遠,對塑造中華民族重家庭、守信用、負責任、有氣節的民族性格產生了不可估量的影響。即使在今天,這些價值觀中的精華部分,如誠信、敬業、孝順、廉潔等,依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與現代社會所倡導的價值觀相契合。
關鍵是好背。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24個詞。
國家層面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這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建設目標。
社會層面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屬性。
個人層面是"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這是公民基本道德規范。
(2)“小貪巨懲”的司法實踐
監獄警員受賄15新元案:被判3個月監禁并開除公職。
商業事務局長格林奈案:偽造文件騙貸未造成實際損失,仍被判罰1.7萬新元+1天監禁,失去養老金后淪為租戶。
鄭章遠曾是新加坡的開國元勛之一,擔任國家發展部部長,對推動“居者有其屋”政策有重要貢獻。他與時任總理李光耀關系密切,共同為新加坡獨立奮斗過。
1986年,新加坡貪污調查局懷疑鄭章遠在1981年和1982年利用批地權,從房地產開發商處收受了兩筆賄賂,總計金額高達100萬新元(也有說法是80萬新元)。調查啟動后,鄭章遠起初全盤否認指控,隨后曾表示愿意上交80萬新元以求免于起訴,但遭到了貪污調查局的拒絕。
調查陷入僵局時,鄭章遠曾托人帶話,希望與老友李光耀見面。但李光耀為避免干預司法調查,回復稱“在調查結束前我不能見你,否則我將變成證人之一”,拒絕了會面請求。我們也學,兩院、統計等不要過問,會記錄。
一周后,即1986年12月15日,鄭章遠服用過量安眠藥自殺。他留下了一封給李光耀的遺書,其中寫道:“過去兩周我深感沮喪。我對于發生這樣的事情應該承擔全部責任。作為一個有尊嚴的東方紳士,我覺得只有用高的懲罰來贖罪才是正確的舉動。”
李光耀和政府依然堅持原則,同意進行遺體解剖以完成法律程序,并向全國公開說明情況(是自殺還是自然死亡)。
——制度挑戰與全球啟示
(1)內在局限與外部拷問
高薪爭議:頂尖人才薪資引發社會公平性質疑,且高薪未必杜絕腐敗(如2013年CPIB助理司長挪用170萬新元賭博)。
威權底色:壓制反對派、管控媒體被批“溫和獨裁”,削弱制度包容性。
(2)對現代治理的啟示
獨立反腐機構需賦權:CPIB的“調查極權”破解了“下級監督難、平級監督軟”困局。
懲處需打破“大小之分”:新加坡證明“小蒼蠅”嚴懲可切斷腐敗鏈條(如80新元入罪門檻)。
廉潔需文化與制度共治:公積金杠桿+儒家倫理塑造了“國家至上”的公共精神。
李光耀的反腐體系以 “法治為刃、高薪為盾、文化為魂” ,將新加坡從殖民腐敗泥潭(如1940年代警察索賄成風)重塑為全球清廉標桿(常年位列透明國際前五)。其核心在于:讓腐敗者政治身敗名裂、經濟傾家蕩產、社會無地自容,至今仍為法治薄弱國家提供鏡鑒。








